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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羅克時期的音樂特點

巴羅克一詞源於葡萄牙文“Baroque”,原指珍珠光怪奇異的外形。始用於對義大利雕刻家貝尼尼作品風格的表述,後泛指17至18世紀德國和奧地利盛行的、華麗而輝煌的、融雕刻與繪畫為一體的建築風格。巴羅克一詞在18世紀引入音樂評論,借用來描述這一時期與之相比擬的歐洲音樂文化風格,含退化和墮落的貶義。19世紀後被藝術史學家以一種藝術潮流予以肯定,一般指1600~1750年由巴赫和亨德爾發展起來的音樂,即音樂史上的巴羅克時期。巴羅克藝術氣度高貴、情調感人,比文藝復興時期更豐富、更具戲劇性。巴羅克音樂有如下特點:

1、中世紀教會調式體系解體,大、小調式取而代之,以新和聲

功能觀念形成的數字低音廣泛應用,亦稱數字低音時代;

2、二部結構原則上音樂發展及織體運動渾然一體,開拓了對位

法;

3、音樂旋律連續展開富於流動性,節奏穩定貫穿樂曲始終,力

度以整體為單位出現強弱、剛柔變化的對比;

4、歐洲音樂的重要體裁初步形成,如歌劇、組曲、奏鳴曲、協

奏曲、清唱劇、康塔塔(大型聲樂套曲)已具備經典形式。

16世紀末的義大利,一些具有人文主義思想的音樂家和詩人成立了《佛羅倫斯夥伴》藝術小組,並以復興古希臘戲劇精神的歌劇《達佛涅》、《歐裏狄克》在佛羅倫斯引起轟動。《達佛涅》、《歐裏狄克》是現存最早的兩部義大利式歌劇,由佩裏等創作。兩部歌劇都使用了朗誦調、數字低音和小型樂隊間奏,並以獨唱與合唱相結合的形式展開。至17世紀,威尼斯的蒙特威爾弟開始致力於歌劇戲劇性表現手法的探索,他的歌劇《奧爾甫斯》以極富表現力的聲樂和大型樂隊而初具交響化,使歌劇藝術漸趨於完美。作為大型綜合性藝術的歌劇,真實地、生動地、戲劇性地表達了人的感情。當時,義大利式歌劇在歐洲佔有顯要的地位,並推動了清唱劇的發展。

清唱劇(Oratorio)亦稱“神劇”“聖劇”,起源於16世紀羅馬,包括獨唱、重唱、合唱和管弦樂,是一種用於舞臺演出的多樂章大型宗教性聲樂套曲。亨德爾以英雄氣概的《聖經》題材創作的清唱劇,將這一體裁引向了歷史的高峰。

管弦樂的獨立與發展,是巴羅克音樂藝術的另一特色。這一時期的器樂組合形式多樣,新型的器樂曲和合奏曲體裁被逐漸固定下來,而且其風格也已逐步形成並不斷發展。其中又以科雷利、維瓦爾第、巴赫、亨德爾的奏鳴曲、大協奏曲最具代表性,而運用音樂概括哲理和刻畫心理,則是巴赫的偉大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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