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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文化遺產亟待保護

在歷史長河中,每一座城市的商業活動總是與該城市的生命相始終。毫無疑義,當我們強調城市中的行政、宗教、居所、陵墓等文化遺產保護的同時,商業文化遺產的保護也應得到足夠的重視。在商業文化遺產中,以商業建築為代表的物質文化遺產與商業經營特色為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相互結合、密不可分。

    一、商業文化遺產的分佈是城市規劃與歷史變遷的反映

    元、明、清三代都城北京的規劃,是中國傳統哲學與政治理念的最高等級的物化體現。元大都的城市設計以《周禮?冬官考工記》為理論依據:“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思,左祖右社,前朝後市,市朝一夫。”可見該城市中心市場定位於帝王宮城的北側。明朝以來,北京城北垣城牆南縮五裏,宮城北門地安門與報時臺鼓樓之間即為“後市”??城市中心商業街,也是老字型大小聚集之所。據相關史料記載,這一帶的商鋪有油鹽店、醬菜店、乾果海味鋪、綢緞布匹莊、鞋鋪、首飾樓、茶莊、飯店、煙鋪、錢莊、杠房以及近代興起的照相館、鐘錶鋪等。商業品類齊全,各有經營特色。

    與中心商業街有著相同悠久歷史的是兩條位於皇城東、西兩側的崇文門??東西牌樓、宣武門??西四牌樓商業街。官員百姓入崇文門、宣武門,仰目即見標誌性建築東單牌樓與西單牌樓,而東四牌樓與西四牌樓的南北向牌樓,坊額即書“大市街”。這兩條重要的商業街肇始元,歷經明、清、民國,至今繁華依舊。這兩條商業街分別有大隆福寺與護國寺為結點。兩寺廟會規模宏大,名冠京城,素有“東有隆福,西有護國”之說。這兩處的廟會活動無疑又給兩條商業街增添了人氣和活力。

    明朝重建宮城後,又將內城的南城垣南推二裏,正中設正陽門。明永樂年初,政府在正陽門外蓋設鋪房,招商引資,世稱“廊房”,即今廊房各條的來歷。商業由此逐漸興盛。清朝初年,內城禁止開設戲館,故戲館多設離內城最近的正陽門外。由此,正陽門外大街及兩側諸胡同區域成為京城休閒購物的樂園。

    綜上所述,一個城市商業文化遺產的分佈絕非雜亂無章,而是反映了原有的城市規劃與格局。中國的歷史名城自古以來都有明確的商業街區而與居住區相對隔離。到處開門臉的“全民皆商”現象,對一座有著悠久歷史與高度文明的城市來說是一種嚴重的破壞。這是我們在保護商業文化遺產中需要關注的。

    二、商業木結構建築的特點

    中國商鋪的普遍特點是將本身的建築特色放在第一位,而將商業名稱及性質標識放在第二位,這種不符合廣告學原則的做法與西方商鋪明顯不同。因此,一座著名商鋪留給人們最大的印象往往是其建築而不是其牌匾和招幌。

    仍以北京為例。北京老店鋪的建築極有講究,形式多樣而豐富多彩,極具審美價值,以建築宣傳商業、吸引顧客是店鋪經營者的初衷。據梁思成先生在《店面簡說》中的研究,老北京的木結構店面可分為以下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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